问题 |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申请救济途径有哪些 |
释义 |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申请救济途径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申请救济途径有: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书面复核;通过信访制度维权;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等。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有以下: 1.行为责任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路权原则。 4.安全原则,包括合理避让原则、合理操作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 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需要以下几项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车辆驾驶者的驾照及行驶证、车辆原始保险单; 3.肇事车辆的损坏检查报告; 4.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笔录; 5.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证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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