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公司转让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民法典公司转让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公司转让时债权债务的处理是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转让需要的手续有: 1.协商一致,依法订立转让协议; 2.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转让公司的注销登记。 ![]() 三、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要什么条件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4.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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