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不还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一、债务人不还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不还债务的办法如下: 1.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解决; 2.寻求第三人作中间调解,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4.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二、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 1.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4.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三、欠债不还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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