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因病的医疗期怎么算 |
释义 | 一、员工因病的医疗期怎么算 在职职工患病需要治疗的,要依据劳动者工作的年限计算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二、什么是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三、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医疗期标准都未做具体规定,因此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不一,而上海市也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标准。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员工因病的医疗期怎么算”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员工因病的医疗期怎么算,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计算的。除此以外,对于医疗期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5]《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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