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产如何办理继承过户 |
释义 | 一、房屋遗产如何办理继承过户 房屋遗产如下办理继承过户: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上相关资料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 三、继承房产应该怎么交税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房产交税方式如下: 1.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按总价减去原购买成本的20%征收,如果该房屋从已故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开始,已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增值税,普通住宅收为总价的5、6%。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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