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
释义 | 一、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二手房交易中有以下情况需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评估。 3.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4.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房地产评估。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 5.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要进行评估。 二、二手房买卖中卖方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契税,按照新出台的规定来说,契税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必须缴纳的一种费用,不管是商品房也好,存量房也好,都需要支付契税。其收费标准为: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个人所得税(由买方支付)。其收费标准的计算方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二手房买卖中介费谁来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规定如下: 1.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