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
释义 | 一、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工作、生活的合法居所。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2.便于监视、管理; 3.能够保证安全。 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办公区域执行。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见家属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见家属,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 法律网提醒您,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监视居住可以转取保候审吗 监视居住可以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可以互相转化的。 1.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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