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工作人员是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一、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工作人员是劳动关系吗 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工作人员是劳动关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与该公司形成的是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如何约定 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的内容如下: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定其他内容。 三、劳务派遣被辞退后如何补偿 劳务派遣被辞退后,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法律网提醒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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