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了吗 |
释义 | 一、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了吗 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但是聊天记录必须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具有完整性,并经查证属实。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作为证据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法律证据的要素是什么 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2.证据的关联性 3.证据的合法性 法律网提醒您,证据的真实性是决定该证据能否证明案件事实的核心要素,证据的关联性是真实性之外,要求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证据的内在要求,证据的合法性则是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本因素。证据只有满足以上要求,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裁判的依据。 三、证据有时效性吗 证据没有时效要求,但是对证据交换有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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