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婚姻登记是否创设婚姻关系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婚姻登记是否创设婚姻关系 民法典中婚姻登记是创设婚姻关系。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如何预约结婚登记 预约结婚登记: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等。 ![]() 三、婚姻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婚姻成立的要件是指作为有效婚姻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则婚姻便会因为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效或者可撤销。 1.实质要件: (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形式要件——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法律网提醒您,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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