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变更员工不接受怎么办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变更员工不接受怎么办 劳动合同变更员工不接受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属于续签吗 法律网提醒,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属于续签。 1.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期限仅就此-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2.续签合同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不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双方达不成一 致意见变更不成,原合同需继续履行到合同到期。 3.续签合同必须是在合同到期时,而变更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变更。 4.续签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约定可以维持原约定,也可高出原约定;而变更合同期限,原合同继续履行,按照原本的劳动报酬。 ![]()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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