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罚则有什么适用条件 |
释义 |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为: 1.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的,定金不退还; 2.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的,定金需要双倍返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的定金约定是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定金的约定数额需要当事人自行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三、合同定金和订金区别有哪些 合同定金和订金区别有: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限制的,《民法典》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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