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破产清算日期有限制吗 破产清算日期没有限制,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法律网提醒您,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三、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 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3.破产清算由法院组织清算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或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员依法进行清算; 4.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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