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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日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释义
    一、工作日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工作日加班不能超过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费怎么算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费如下计算: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获得加班费。
    如果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在限期内支付加班费。
    如果投诉无果的,可以像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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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0: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