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算 |
释义 | 一、婚姻关系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算 婚姻关系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网提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不是一定可以分割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三、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以下两方面的效力: 1.证据上的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后的协议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后的协议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法律上的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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