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双方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双方要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双方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一般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或失踪的、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三、离婚诉讼案件都需要调解吗 离婚诉讼案件都需要调解,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调解是中国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由法官在开庭前或者庭审前询问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调解。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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