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如何变更婚姻关系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如何变更婚姻关系 民法典中变更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 1.婚姻关系合法。 2.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要求。 3.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法律网提醒您,相对方如具有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请求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张就不能成立。如现役军人对其非军人配偶离婚的主张,享有法定的抗辩权、女方在特殊情形下对男方在特定期间内的离婚主张的抗辩等。 4.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妨碍性事实。主要是指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碍。 ![]() 三、事实婚姻关系证明由谁出 事实婚姻关系证明由当地居委会开具。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件的,可以根据要件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出具证明。自1994年起,我国法律就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事领域中,重婚罪包括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情况。若涉及重婚罪中事实婚姻的认定,因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的刑事案件,故事实婚姻通常由公安机关结合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综合认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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