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一、劳动监察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不在其受案范围内,例如属于具体的行政争议、民事财产纠纷的; 2.不在其管辖范围内; 3.或者劳动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责任的时效的等。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时间要多久 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及时立案。并且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三、劳动监察受理案件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监察受理案件流程是:首先当事人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然后填写登记表:投诉人(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被举报(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接着提交证据材料;最后等结果。 引用法条: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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