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反诉应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提起反诉应满足哪些条件 提起反诉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提出反诉的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 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反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须与本诉有牵连; 3.目的在于吞并或者抵销本诉的请求; 4.必须是在本诉起诉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如何提起反诉 首先被告人要向法院提交发诉状及其副本、写清楚反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最后就就等待法院审查后是否受理。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 三、反诉后提出管辖权异议怎么办 与管辖权异议,是不允许同时进行的。管辖异议被驳回可以申诉一次。不过没有新的事由,还是被驳回的。当然要是拖延时间的话,可以提的。反诉的话,要在举证期届满以前提出的。 若二者都需要进行,则顺序应当如下: 1.向原法院提出反诉,就承认了原法院的管辖权,则不能再提出管辖异议; 2.先提出管辖异议,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则会移送管辖,那么审理期间也将重新计算,当然可以再新的举证期间提起反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