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股东大会工作职责有哪些 股东大会工作职责如下: 1.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2.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修改公司章程;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股东大会多久召开一次 1.如果是定期会议的,是每年召开一次; 2.如果是临时股东大会的,则出现符合召开会议的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大会怎样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法定机构,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 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实体,公司需要通过一定的机构来形成、表达和执行其团体意志。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公司团体意志的重要机构,这种团体意志是全体股东按照一定规则所形成的集体意志。公司股东向公司投资以后,丧失了对其投入的财产的直接控制权,作为回报获得了包括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决策的参与和监督的综合性的股东权。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无论其所持有的股份有多少,都是股东大会的成员,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