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刑事案件拘留在看守所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可以判刑吗 刑事拘留符合定罪判刑条件的才可以判刑。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可知,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刑事拘留的特点 刑事拘留有如下特点: 1.主体唯一性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律网提醒您注意,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只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2.实施强制性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3.措施临时性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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