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年期40年到期了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年期40年到期了该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年期40年到期了该如下处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为多少年,应根据土地的用途并结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 三、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下吗 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说明,土地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反之,则需明确区分和标明土地地表使用权、地下使用权和地上使用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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