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这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如下: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协商解除。法律网提醒您,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申请书 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写明签约劳动者全名及公司登记名称、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等等,最后交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的公章。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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