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掉了能补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掉了能补吗 离婚协议书掉了能补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生效条件 1.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 2.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离婚协议经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离婚协议怎样写有法律效应 离婚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才有法律效应,此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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