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在哪里办理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办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妻子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 夫妻离婚下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分割: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法律网提醒您,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分割的,只能由权利人自己享有。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三、起诉离婚前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起诉离婚前财产转移了处理方式如下: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2.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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