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利恢复书怎么弄? |
释义 | 一、专利权利恢复书怎么弄?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被专利管理部门终止后,专利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 二、恢复权利请求书注意事项: 1、 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2、 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果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3、 本表第②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4、本表第③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的规定,应当清楚扼要地叙述恢复权利的理由。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2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勾选正当理由,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1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勾选不可抗拒的事由。 5、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6、请求恢复权利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7、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8、复审程序中请求恢复权利应当使用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 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和科学发展技术不断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公民会研发自己的专利,为了让研发的专利产品不会随意被他人使用,所以也可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注册,那么在申请专利时可以需要提交相关的专利证明和说明书,同时也要缴纳一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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