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一、父母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 父母没立遗嘱,财产分割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财产继承原则有哪些 财产继承原则: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原则等。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三、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1.自书、代写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要有两个与遗产无利益关系的见证人,可以不去公证处公证,内容除了亲笔写也可以电脑打印,但必须是由当事人亲笔签名及日期的; 2.录音和口头遗嘱是在当事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下立的,现场必须要有两个与遗产无利益关系的见证人,遗嘱才具备生效; 3.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公民要想立遗嘱的,则首先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不然的话连立遗嘱的资格都没有。至于立遗嘱条件都有哪些,上文中已经介绍的很详细了。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公民立下了遗嘱,在其去世之后,也不是决定能够按照已注定的内容来分配遗产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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