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立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
释义 | 一、个人立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个人立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有效的条件:遗嘱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遗嘱内容没有违背工序良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继承公证遗嘱的流程 继承公证遗嘱的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证明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对有关公证事项进行审查; 3.审核通过后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公证遗嘱时效多久 公证遗嘱时效在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网提醒您,只要没有新的有效遗嘱推翻该遗嘱,该公证遗嘱一直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