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立西非经济共同体的联盟条款 |
释义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conomic Community of West Africa1967年5月4日西非国家在阿克拉签订的条款。主要内容是:共同体的宗旨是通过成员国合作,促进其经济特别是工农业、交通和运输、贸易和支付、人力、能源和自然资源的协调和合理的发展;促进货物和服务的交流;对成员国和其余世界之间贸易的有秩序的发展和对整个非洲大陆的经济发展作出供献。为此,成员国应在共同体内外相互进行合作,并努力协调和配合它们的经济政策;确定共同进行经济发展的区域和方式;逐步消除有碍发展贸易的关税壁垒;采取措施使产品具有竞争的能力,在世界市场上谋取更为有利的条件,等等。《条款》规定设立临时部长理事会,其任务是起草关于西非经济共同体条约。理事会并设立临时秘书处、临时经济委员会和任何其他适当的附属机构。1975年5月,上述签署国与贝宁、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等国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签署《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成立了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