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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股份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一、公司股份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转股,还要写好股东的入股收款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老股东,就不用进行验资了;如果是转让给新的股东,还需要将这部分投入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4、去银行存入投资款: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5、带上所有表格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所有资料提交工商部门,三日后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变更后债权债务处理
    1、如果两公司之间变更仅限于名称变更,则新公司仍应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因名称变更而改变。
    2、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变更仅限于股东变更而改变,也不影响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
    3、如果公司注销,需要公告债务,否则注销程序违法。注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企业合并后,应是由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参与合并的所有企业的合并以前的债务,而不是哪一家承担合并企业的债务。例如,在进行城市信用社的体制改革时,在一些试点城市,将所有城市信用社合并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就是一种典型的企业合并形式。城市合作银行组建以后,原城市信用社的债权债务均由城市合作银行享有和承担。对于这一点,司法实践中已被广泛接受。
    公司有关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到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更状况,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事项,对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与义务影响不同。
    1、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有关登记变更后,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以变更后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为限。
    2、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公司组织形式因合并、分立或单纯公司组织形式之间的转化而发生变更的,原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当然、概括承受。即因为公司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直接转换而消灭的公司,其所拥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它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全部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三、企业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到企业所得税,那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企业因为收回、转让以及清算等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后,所获取的收入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即为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那么这部分如果是正数的话,所得就应该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里,依法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缴纳金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缴纳税额进行核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情况,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应该设置帐簿但是纳税人没有设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纳税额进行核定。
    (三)纳税人擅自将账簿销毁了的、纳税人拒不提供相应的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纳税额进行核定。
    (四)纳税人设置了账簿但对账簿内容记录不认真,敷衍了事,账目混乱不堪,或者是对有关成本的资料、收入凭证等残缺不全的,造成查账困难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五)纳税人产生了纳税的义务但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纳税,税务机关对其责令限期申报却有逾期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六)纳税人没有正当理由说明其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关于税务机关具体如何核定应纳税额,就需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来规定。
    股权变更后需要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那一天起算的三十天内,带好证件在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当然,如果是经其他有关机关批准或这宣布变更了的或是税务登记实际发生变化了的,时间还是以那一天起算的三十天内。
    如果企业自然人的股东股权需要变更的,那么其原主管的税务机关需要在其《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上加上自己的审批意见,然后就可以去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公司股份变更需要什么手续的法律知识,股权登记中的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牵涉的利害关系人范围有所不同,公司负责人要办理变更登记时候要注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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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