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成立条件怎么写 |
释义 | 一、遗嘱成立条件怎么写 遗嘱成立条件一般是不需要写的,因为成立的条件是法定的: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二、自己写遗嘱的格式 自己写遗嘱的格式是要写明立遗嘱的目的、财产的具体处理、立遗嘱人、立遗嘱人要求、遗嘱处分、证明人和代理人的盖章、签名、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受到遗嘱人具体情况的限制,遗嘱的书写格式不一定局限于以上形式,但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网提醒您注意,自己写的遗嘱,只有在处分了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才有效。 ![]() 三、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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