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治安处罚裁决内容规定 |
释义 | 一、殴打他人治安处罚裁决内容规定 殴打他人治安处罚裁决内容的规定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的内容,处罚裁决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2.违法事实和证据;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5.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二、殴打他人会构成寻衅滋事吗 殴打他人符合下调条件的会构成寻衅滋事: 1.其侵犯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法律网提醒您注意,此处的社会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 2.客观方面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如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三、殴打他人怎么判刑 殴打他人只有构成犯罪的时候才会判刑,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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