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来的 |
释义 | 一、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来的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依据政府指导价以及产权面积计算来的。法律网提醒您,政府指导价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0.75元每平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0.5元每平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0.35元每平米。产权面积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费。 二、未入住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未入住拖欠物业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三、物业费收取可以收取滞纳金吗 物业费收取不可以收取滞纳金。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小区业主需要定期缴纳物业费,超过规定时间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物业不可以收滞纳金,但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建议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收滞纳金可以进行起诉,法院立案后,原告应当及时缴纳诉讼费,到达一段时间仍未缴纳的,按撤诉处理。在物业公司能够提供正常服务且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时,业主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物业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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