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
释义 | 一、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三者适用的领域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已经发生了损害后果的情形。我国民法典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网提醒您,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 二、高度危险作业举证责任有哪些 高度危险作业举证责任有: 1.承担其因高度危险作业而受到损害的举证责任。如提供医院的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照片和录像等影像资料等。 2.证明加害人从事了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 3.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是: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据此免除自己的民事责任。受害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受损害,而追求和希望这种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如自杀或自伤行为。 ![]() 三、构成高度危险作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高度危险作业具备的条件是: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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