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权债务处理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债权债务处理规定 离婚债权债务处理规定即《民法典》以及最高院关于“婚姻编”的司法解释,总的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举证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如下: 1.债权人对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 2.债权人仅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但根据“家事代理制度”,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 3.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 ![]() 三、离婚了债务会牵扯孩子吗 离婚了债务通常不会牵扯孩子,如果是父母的个人债务,父母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要自己承担偿债的义务,子女只会在继承发生的时候才会有所涉及,不过即使是继承的,子女也无需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来清偿债务,只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网提醒,子女也可以自行承担父母的债务,这是法律允许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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