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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释义
    一、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是非独立个人劳动,与受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任职受雇;而劳务报酬所得,是独立个人劳动,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任职受雇。其判断的关键点在于是否有雇佣关系,如果有雇佣关系,则各类收入一般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反之则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二、工资薪金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三、劳务报酬如何纳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网提醒您,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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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