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违约损失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违约损失赔偿标准 买卖合同违约损失赔偿标准如下:双方有约定的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或标的数额的20%进行赔偿,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违约情形确定对于实际损失的赔偿数额,赔偿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买卖合同违约情形 1.交付不能。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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