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公摊面积包含哪些地方 |
释义 | 一、商品房公摊面积包含哪些地方 商品房公摊面积包含的地方是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法律网提醒您,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二、商品房公摊面积最大不能超过多少 商品房公摊面积最大不能超过百分之30。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到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到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到17%;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 三、商品房公摊面积允许私自侵占吗 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3]《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