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到移交法院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到移交法院 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到移交法院,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有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规定是: 1.《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到法院会通知家属吗 刑事案件到法院一般不会通知家属,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 三、刑事案件择期宣判是什么时候宣判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案件择期宣判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时限限制。也就是说要在法定的审判期限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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