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
释义 | 一、医保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医保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医疗保险不能报销范围有哪些 医疗保险不能报销范围有: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三、医保报销的流程该怎么走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首先需要申请人先办理报销申请手续,随后,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需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在接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于申请人所提供的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决定最后的受理结果。若申请材料有误或不齐全的话,受理部门将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在这5日之内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准备好,并修正材料中有误的内容。而申请人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的5日之内,要将材料补正完毕。超过期限将不予补正,并且撤回申请。若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完毕,可以在深圳医保报销的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若核查过程无误,即报销申请完成,申请人在领取过《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后,就可以报销了。 引用法条: [1]《补正材料通知书》 [2]《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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