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又复婚房子财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站长小语 自本站“法律百事通”热线(400-880-5008)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网友来电咨询各种法律疑问。站长在此表示感谢。对于您的疑惑我们通常会记录下来并安排资深律师予以解答,所以请务必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将问题和答复在网站相关栏目上予以刊登,请您留意查看。 友情提醒:法律百事通”热线(400-880-5008)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站长现场接待日安排如下:上海为周五,深圳为周六,接待地点详见网页下方联系地址,问路电话分别为:021-32091409或0755-83068897 夫妻双方结婚四年后(小孩四岁)离婚,女方一分钱没要,只要了小孩的抚养权(小孩一直由女方妈妈帮忙养到四岁)。双方不到二个月合好,且买了房子并于同年的10月办了结婚证。请问如果离婚夫妻复婚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印先生 【解答】 这要看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就印先生所提到的房屋,要看产权人是谁,购房款的来源等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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