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几种形式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几种形式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全部撤销; 2.部分撤销; 3.判决全部或者部分撤销的同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二、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是: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元该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的;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做出复议决定的。 三、行政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法律网提醒你,行政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种。 案件受理费: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 其他诉讼费用: 主要有: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字所需要的费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等,一般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按实际成本收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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