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吗以及买卖合同的类型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买卖合同的类型 买卖合同的类型主要有: 1.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2.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 3.试用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4.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5.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 三、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等; 3、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网提醒,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形,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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