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共有办理条件以及房屋共有可以出租吗 |
释义 | 一、房屋共有办理条件 房屋共有办理条件是: 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颁发的方式,《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第33条规定:“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部门、单位制作的证书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房屋共有可以出租吗 房屋共有可以出租,共同共有房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需要出租时,应当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明确表示同意房屋出租,并授权具体人员代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法律网提醒,也可以通过在租赁合同文本上共同签字,行使相应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 三、共有房屋如何析产 共有房屋析产方式: 1.分割房屋时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再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引用法条: [1]《房屋共有权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4]《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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