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房屋继承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遗产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需要的手续一般如下: 1.收集与房屋过户有关的材料。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等。 2.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且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符合过户条件的,30日内完成登记。 二、房产遗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遗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房屋产权证明; 4.能够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房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继承的条件有: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要办理过户登记的,主要有两个手续,收集与房屋过户有关的材料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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