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权利本质是什么,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事权利本质是什么 民事权利本质是指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 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民事权利的分类有: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 三、民事权利行使的原则 民事权利行使的原则是: 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法律网提醒,权力行使的自愿原则即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否则民事主体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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