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案件会当庭宣判吗,公诉案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公诉案件会当庭宣判吗 公诉案件不一定会当庭宣判,要依据具体的案件而定,公诉案件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只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采取当庭宣判的方式还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都应当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另外如果是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二、公诉案件是什么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法律网提醒您,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以提出自诉。 三、公诉案件的提起条件 公诉案件的提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 (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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