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赔偿标准是?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 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赔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于职工的赔偿标准,一般为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下: 1.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2.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3.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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