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房产具体流程有哪些以及税费应当由谁缴纳? |
释义 | 一、法院拍卖房产具体流程有哪些 法院拍卖房产具体流程有: 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3.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4.确定拍卖日期; 5.发布拍卖公告; 6.审查竞买人资格; 7.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8.组织拍卖会实施; 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法律网提醒您,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法院拍卖房产的税费应当由谁缴纳 法院拍卖房产的税费应当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约为报税价的10%(卖方:个人所得税3%(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在行为发生地所辖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应当在钱物两清的情况下,买受人才可以取得房产。 ![]() 三、买法拍房怎样付款 法拍房的付款情况,包括保证金和尾款。 保证金一般是起拍价的百分之5到百分之20,成功交易后,可以充抵价款,未成功交易的,在竞价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关于尾款,有些法拍房是不支持贷款的,成功交易后需要全款支付,可以贷款的,建议也提前与法院、银行进行沟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 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引用法条: [1]《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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