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额保证的特点有哪些以及适用范围 |
释义 | 一、最高额保证的特点有哪些 最高额保证的特点有: 1.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最高额保证的生效与被保证的债务是否实际发生无关。 2.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 3.最高额保证约定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4.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不是多笔债务的简单累加,而是债务整体,各笔债务的清偿期仅对债务人有意义,并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最高额保证的适用范围? 最高额保证的适用范围具有特定性,即可实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较之普通保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也是最高额保证区别于普通保证的重要特征之一。具体体现为: 1.不特定性 在普通保证中,被担保的主债务是现实存在的债务,且保证合同的成立,须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 2.连续性 普通保证中,主债务的发生通常是基于一个合同,而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是连续发生的一系列债务。 3.期间性 根据债法基本原理,债务人承担债务的前提是债务的内容具有特定性。债务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者由法律规定。 4.同质性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系列并非多个任意债权的组合,它们必须是同种类债权,产生于同一性质的法律关系,在该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同一性质的给付义务。 ![]() 三、如何理解最高额保证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额保证通常适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经常性的、同类性质业务往来,多次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如经常性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关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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